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河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添加时间:2023-09-22   浏览次数:10992  

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河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学院立足河北大学建设“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的办学目标,坚持“传授科学知识与培养人文素养并重”的办学理念,以“立足河北,面向人群,服务健康”为办学定位,服务于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卫生事业管理、医学营养等方面,为学校、科研单位和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机构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学院现设有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2个本科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公共卫生硕士点(MPH)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预防医学系、卫生检验系、卫生管理系、实验中心4个二级教学部门。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中62.5%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37.5%具有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2人、“河北省杰青”1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称号教师1人、学科带头人2人、学术骨干10人、全国预防医学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编委1人;学院以卫生检验与检疫、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为教学科研特色,面向京津冀,服务区域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近3年来学院教师承担科研项目31项,其中国家级5项,省部级17项,厅市级9项,总经费240余万元;获得河北省自然科学三等奖3项、河北省医学科技奖一等奖1项、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保定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在国内外各级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02篇,其中SCI检索论文34篇,中文核心37篇,荣获发明专利3项。

2024年我院将继续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授权点、公共卫生专业硕士授权点招生工作,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研究生。

一、招收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学制、学费与普通招考生相同。具体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1. 公共卫生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代码100400,接收推免生5人。

2.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代码105300,接收推免生5人。

、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够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大学期间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2024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学习阶段无重修科目和补考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接收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预计能够取得本科就读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先行向我院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处或学院(系)加盖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等;

3.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4.各类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5.需提交《河北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

上述证明材料制成PDF格式后,压缩成一个不大于5M的zip文件压缩包。压缩包以“申请专业—姓名”命名,于9月25日前发送至接收推免生学院邮箱lxl5079010@163.com,联系电话0312-5078520。材料中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资格审核

学院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于学院官网发布复试通知。

(三)复试

复试环节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各专业具体复试要求、复试名单和时间参见学院网站通知。

(四)拟录取

1.学院于本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成绩,并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等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于官网进行公示。

3.被确定接收的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推荐使用火狐浏览器)“硕士推免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录入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未完成以上程序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原有的拟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四、特别提醒

1.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内填报志愿,通过系统接收学校的复试通知及确认待录取,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

2.最终未能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资格或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考生,原拟录取资格及其公示名单自动失效。

3.学校不再向接收的推免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与统考生一并发放。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符合当年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及河北大学相关文件要求。

6.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河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学校代码:10075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河北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

邮政编码:071002

联系电话:0312-5078520

电子邮箱:lxl5079010@163.com



版权所有  ©  河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裕华路342号
网址:http://gwxy.hbu.cn/    冀公安备冀ICP备05007415号   网站地图
  • 河北大学

  • 公卫好朋友